为什么是稀缺业务
日本破产管财人/清算人在追索债务人中国境内资产时,面临三重困境:① 日本本地律所做不了中国诉讼/调查;② 中国律所没有日方对接窗口、不会用日方习惯沟通;③ 跨境送达、判决承认、数据出境合规等环节有大量法律技术细节。
远景跨境是市场上少数能在东京以日语单一窗口、以日本破产法实务节奏与日方协同、同时调动中国全境法律资源的事务所。这块业务我们做了多年,对香港清算人、日本管财人、海外 PE 基金的转介式合作有大量积累。
5 阶段执行链
从案件评估到最终回款,分阶段交付、分阶段决策——避免无效成本、随时可终止。
案件评估与可行性研判
1-2 周内完成。我们用脱敏材料评估「资产可追查性、回收概率、时间表、成本范围」,给一份「Go / 部分 Go / 不建议」的诚实报告。
- 债务人画像与背景核实
- 资产线索初判(不动产、银行、上市公司股权、关联交易)
- 中国法律可执行性分析
- 时间表与费用区间
中国资产追查与定位
表层资产 4-8 周可形成清单,深层资产 3-6 个月。所有调查均通过中国合法渠道(公开登记+律师调查令)。
- 不动产登记调查
- 银行账户调查(需法院调查令)
- 上市/非上市公司股权追查
- 关联人交易与海外转移线索
- 现金流与支付通道追溯
中国法院财产保全
通过中国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令,避免资产转移。涉外案件保全需提供担保,我们协助安排。
- 诉前 / 诉中财产保全申请
- 保全担保安排(保函 / 现金担保)
- 保全后异议应对
- 解封 / 续封管理
资产变现与回收执行
通过中国法院执行程序、不良资产打包处置、私下和解谈判等多通道实现回收。
- 申请强制执行
- 拍卖/变卖资产
- 不良资产包打包出售
- 和解谈判与折价回收
- 执行回款的跨境汇出合规
跨境法律协调
日本破产法 × 中国民事诉讼法/破产法的对接,跨境送达、判决承认、数据出境合规。
- 日本判决/裁定的中国承认申请
- 跨境送达(海牙公约渠道)
- 中日《民商事司法协助协定》运用
- 数据跨境合规(PIPL / 数据出境安评)
- 回款汇出的外汇合规
服务对象
三类客户群体,转介式合作占主导。
日本破产管财人 / 清算人
日本裁判所指定的破産管財人、特別清算人,需在中国追索债务人资产的案件。包括日本企业海外子公司清算、日企对中国买方的债权追索等。
海外(含香港)清算人 / Liquidator
香港高院指定的 Official Receiver / Provisional Liquidator、BVI/Cayman 等离岸法域指定的清算人,涉及中国大陆资产的执行需求。
跨境投资基金的不良资产业务
PE/对冲基金/不良资产基金的中国 NPL 收购、特殊机会投资、争议性资产处置等。
涉中破产清收 · 参考费率 ranges
涉中破产清收业务复杂度高、标的差异大。以下为常见任务模块的参考费率,最终报价以方案为准。
| 服务项 | 计费模式 | 参考价区间 |
|---|---|---|
| 中国破产程序参与(债权申报 → 债权人会议 → 分配) | 项目制 + 成功费 | ¥100 万 + 标的 5–12% |
| 跨境破产承认与执行(中国判决在日/日本判决在中) | 项目制 | ¥150–500 万 |
| 对华债权清收(仲裁裁决执行 / 强制执行) | 项目制 + 成功费 | ¥60–200 万 + 标的 5–15% |
| 破产前预防:合同担保结构设计 | 项目制 | ¥50–150 万 |
| 重整谈判 / 债务重组方案设计 | 项目制 | ¥200–800 万 |
| 涉中清收顾问 retainer(多家债权人联动) | 月费 | ¥30–100 万 / 月 |
首次咨询 30 分钟可线上进行,无需付费。涉中清收均建议 90 天内启动,避免债权陷入失权。
涉中破产清收 · 标准 6 步流程
涉中清收对时间敏感。本流程为 90 天内启动的标准化路径。
债权梳理与时效诊断
梳理合同、应收明细、过往沟通记录;识别诉讼时效与保全可能性。
策略设计
在 4 类通路(仲裁执行 / 中国诉讼 / 破产申报 / 谈判和解)中选最优组合。
证据保全与启动
公证、证据封存、保全申请、起诉/申报准备。
属地推进
海华永泰中国分所执行属地诉讼、破产申报、债权人会议参与。
执行与回款
判决/裁决取得后申请强制执行;破产分配等待与协调。
复盘与制度建议
案件结束后给予客户合同担保结构改进建议,避免再发。